石牌法律
见“料令”(1944页)。
见“料令”(194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
前秦越厉王苻生年号。355—357年,凡三年。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1770—183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字润泉。嘉庆进士。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道光五年(1825),授陕西巡抚。不久,署陕甘总督。任内,为稳定局势,派兵设卡,以防代守。六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主管文笔、缮写、公文、信函、文书诸事。在唐代相当于“书记”官一职。近似清代的文书或秘书仲译。
焉耆王。又作先那准。龙突骑支弟,王族龙姓。唐贞观十八年(644),随颉鼻叶护等奔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城废址)投唐。二十二年(648),唐将阿史那社尔平焉耆,斩西突厥扶立之焉耆王龙薛婆阿支,立其为
见“延福寺”(820页)。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碑。全称“大辽大横帐兰陵郡夫人建静安寺碑”。碑立于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南大明城)之静安寺,寺早湮,碑尚存。原碑未确记所立年月,从碑铭中看,大致在辽道宗咸雍八年(1072)。碑额题全
见“击鞠”(4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