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田鼠名。详见“妳捏离”(1550页)。
西域古地名。见《大唐西域记》,唐称中安国。《魏书·西域传》称忸密。《隋书·西域传》称安国。《新唐书·西域传》一作布豁。《元史·西北地附录》作不花剌,同书《太祖本纪》作卜哈儿,《察罕传》作孛哈里。《元朝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曾入唐为“质子”。大历九年(774),于延英殿受代宗接见后,回归渤海。
彝语音译。亦作苏臬、苏业。意为“巫觋”。解放前凉山彝族地区的一种迷信职业者,但不脱离生产,不世袭,以跳神方式为人“驱鬼”、“治病”。不识彝文,不懂彝经。所用法术主要有“尼比字哈(捉鬼)、“尼比哥”(赶
见“甘麻剌”(482页)。
见“谦谦州”(2302页)。
见“孛鲁欢”(990页)。
古代对我国东北地区诸族的泛称。东北,即我国东北部地区的简称,范围因时代不同有大小之别;夷,通指“东夷”,即我国东部地区的诸少数民族,所指也因时代不同有异。分布在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的※肃慎族,刘宋
见“俺答汗”(1884页)。
土家族的猎神。女性,又名梅山、梅嫦。传说有一猛虎危害乡里,此女英勇过人,与虎搏斗,与虎同亡,为民除害。被后人奉为猎神。每逢土家族猎人出猎前必祭祀。因其与虎搏斗牺牲时,衣服被虎抓破,故神位均设在偏僻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