碉房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西夏学校之一种。教授汉学。自夏景宗李元昊创建蕃学后,汉学日趋衰落。崇宗贞观元年(1101)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崇尚诗书,重视汉学。李乾顺采纳其议,命于蕃学外建此学,设教授,收弟子300,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1408明代蒙古可汗。非元宗室后裔。明建文四年(1402),蒙古可汗坤帖木儿在内乱中被杀,无子嗣,遂于次年称可汗,史称“篡立”。明朝自此称东蒙古为“鞑靼”部。永乐(1403—1424)初,屡与瓦剌
急递公文之谓。清代的一种驿传制度。康熙四十七年(1708)议准,凡内外紧要公文皆交马上飞递,其最关紧要者,则于牌票注明,每日限行3站或4站,间有限行5站者。后军机处颁发的谕旨、明发上谕、密谕,加封交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见“灌奴部”(2593页)。
即“头下军州”(631页)。
亦作百粤。其名始见于战国晚期《吕氏春秋·恃君篇》。古代南方越人一种泛称或总称。以支系繁多,故名。包括句吴、于越、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滇越、山越等,“各有种姓”。其分布甚广。据《汉书·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