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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官制

古代突厥汗国职官制度。关于汗国职官设置情况,诸书记载,详略不一。目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通典》所述,最为完备。其国以可汗为最高首领,建庭于郁都斤山(位于鄂尔浑河上游,今杭爱山支脉)。可汗而外,有小可汗,多为汗之子弟或近亲。官职初有10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始波罗,又称“莫贺弗”,沙波罗、沙钵略、乙失钵,皆勇健者之称;三大罗,由“大罗便”(酒器)得名,官特贵,皆以子弟充任;哥利达官,“哥利”谓“”,“达官”即“达干”;贺兰苏尼阙,“贺兰”谓“马”,“苏尼”为“掌兵官”;珂罗啜,由珂罗便(黑色)得名,职位高,多以年长者充任;索葛吐屯,“索葛”谓“发”,职位如州郡之官;匐你热汗,掌监察非违,厘定班次;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间或置附邻可汗,意指卫士;遗可汗,“遗”意谓“屋”,或言屋可汗。后随着势力发展,制度日备,其官吏职掌、配置又有不同程度变化。可汗而外,官号发展至28等。其中常见的有叶护、设、特勤、俟利发、吐屯发、颉利发、屈律啜、闫洪达、俟斤、梅录、匐等。“叶护”,是指部族中分部之长(一说为管辖西部的长官);“”,又译“”、“”,为典兵官;特勤,有的史籍讹称作“特勒”,为可汗子弟侄甥之称呼;俟利发、颉利发、俟利弗、俟利伐,同名异译,为参与决策、评议政事官员;吐屯,为驻节异国或他族地区的监领官;啜,为统领5咄陆官员,一啜管一“箭”;俟斤,为统领5弩失毕部官号(一说与颉利、颉利发、俟利发同名异译),一俟斤管一箭;闫洪达,为参与评议政事者;梅录,一说“统兵者”之意,一说为皇家总管;匐,“伯克”异译;诸官皆世袭。他们为汗国的统治阶级,是广大突厥人民的压迫者和剥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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