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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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元代诗人。字大用。回回人。先世大食(今阿拉伯)人。工诗,作品大多佚,多为赞美耕读生活之作。有《题徐良夫耕渔轩》、《奉寄耕渔高士》等传世。
即“浯勒札河之役”(1933页)。
书名。丁实存著。1943年成书。该书取材于《东华录》、《卫藏通志》、《大清会典》、《耆献类徵》、《宣统政纪》、《清史稿》、《筹藏奏牍》等书。概述西藏近300年受中央王朝统治之历史,详论清朝对蒙藏宗教政
见“爱哈卫”(1898页)。
后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次子。南朝宋元嘉九年(432),为镇东将军、秦州刺史,守上邽(今甘肃天水)。十一年(434),率兵与冯翊太守蒲甲子共击宋萧承之军,相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见“杨木答兀”(979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