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清代亲近皇帝的卫军、禁兵。嘉庆《清会典事例》卷871载:“亲军,系龙骧宿卫”。龙骧,当指天子之下矫健之兵,如龙之腾骧;宿卫,指其职责,宿卫殿廷。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满洲、蒙古内,每佐领选
西夏军队之一种。在战争中俘获的汉人,抽其健壮勇敢者编为前军,称此。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
?—711唐代后突厥贵族。又作元珍。阿史德氏。早年在单于都户府检校降户,习知中原风俗及边塞虚实,后以事为单于长史王本立拘禁。及骨咄禄起兵反唐,请求复职。永淳元年(682),投骨咄禄,深受重用,拜为阿波
悼念皇帝或皇后的哀辞石刻。亦称“哀册文”。随死者埋入陵墓中。正方形,长、宽各约125厘米、厚约30厘米左右的两块石刻,重叠一起,称一合。上面一块称册盖,类似于书的封面,多呈盝顶形,台面中央刻写哀册题名
见“朱驹波”(792页)。
?—1910清朝大臣。字梦琴。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大学士※富俊之孙,驻藏大臣※升泰之弟。初为监生。同治四年(1865),考取额外蒙古协修官。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江苏常州知府。二十七年(190
地名。在今河北博野县境。北魏孝昌二年(526),河北地区起义首领葛荣(一说原系鲜卑贺葛氏),在此以轻骑掩击北魏章武王元融,大挫魏军,遂自称天子,号曰齐国,建元广安。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源子。永乐十六年(1418),受父遣率土官、部长667人赴朝贡马。后袭职。宣德元年(1426),因子彭英朝贺正旦后期,廷臣欲加罪,免赏。宣宗
毛南族民歌的两种形式。一般单独称为“比”或“欢”。因其后分别带有“罗嗨”、“罗喂”的衬词,故统称为“比欢”或“罗嗨罗喂”。“比”可以分为“比条”、“比单”、“比早”和“比三纽”四种,有七言、六言、五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