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人对一种祭鬼巫师的称呼。过去怒族人相信万物有灵,认为人的疾病与死亡,皆为各种“鬼灵”所害,因而产生了主持祭鬼、驱鬼的巫师,“达施”为其中一种,能查知病者为何种“鬼”所
?—1207金皇族、大臣。本名老,字师孟。女真族。完颜氏。昭祖石鲁四世孙,汉国公完颜昂之子。贞元(1153—1156)中,为海陵王入殿小底。大定元年(1161),世宗完颜雍在东京(今辽阳)即位,受父命
蜀人氏族名。《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载:黄帝正妃所生第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据此,近人谓为氏族名,或谓蜀人为汉族的支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唐朝纳抚※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李渊建唐不久,曾置※饶乐都督府以安顿奚族归附部落。武德五年(622),又析饶乐府奚部落民新置崇州,成为唐建奚九州之一。唐太宗贞观三年(629,一作二年),更名北
见“蒙古勒津”(2336页)。
西域古城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和《元经世大典图》。耶律楚材《西游录》作不剌。《常德西使记》作孛罗城。《元史·耶律希亮传》:中统三年(1262),希亮曾两次至不剌城。《明史》作怕剌。古城遗址在今新疆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
古水名。即前苏联境内之贝加尔湖。汉代称“北海”。南北朝时,在其东南二十日行程处为乌洛侯部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