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藏书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鄂讷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中,由护军累迁至参领。三十六年(1771),从征金川有功,赐“巴图鲁”名号。又从海兰察,夺寨有功,擢镶蓝旗蒙古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
清代蒙古地区台站道之一。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与沙俄划分外蒙古北部边境后,为巡查恰克图卡伦和监督中俄贸易置。由库伦经库依、布尔噶勒、博罗诺尔、呼齐干、他沙尔、伯特格、勒莫格特依、库特勒那尔苏、噶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玉树县。相传在吐蕃早期该处有一座本教帐房寺院,徒众百人,称“本嘉玛”。吐蕃达磨赞普灭佛,会昌二年(842),叶尔巴僧人拉隆具吉多吉刺杀达磨后逃往该寺。在藏传佛教后宏期,昌都直贡噶举
见“王罕”(201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巩乃斯县城西北57公里种羊场北,海拔835米。墓地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1公里,墓葬约130座。墓地中最大封堆高10米,底周近300米;其余封堆高度俱为0.5—2米,封底直径7—2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次子。下辖三鄂拓克,附牧于阿玉奇汗。其子敦罗卜旺布1736—1741年为土尔扈特汗王。土尔扈特东返祖邦的著名首领策伯克多尔济系其曾孙。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以宋秦凤路置,治凤翔(今属陕西省)。辖凤翔、平凉2府,泰州和陇州二防御州,德顺、镇戎二刺史州。全路有县33、城1、堡4、寨14、镇15。凤翔府屋县于贞祐四年(1216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
西域古国名。王治卑品城(今新疆民丰县尼雅河上游一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240,口1600余,兵300。居民从事游牧。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东汉时为鄯善兼并。三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