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人丁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苗族的一支。自称※蒙。分布在贵州古州(今榕江)等地。属※黑苗。男子喜在头上插羽毛,女插长针于髻上。妇女衣短,镶锦边。以十一月朔为大节。耕不用牛,以人力为之。居大寨者称※“爷头苗”,居小寨者称“洞崽苗”
1864—1927清末民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钧安子。光绪二年(1876),父卒,以年幼,由族人刀耀宗代办司务。至十年(1884),始正式袭职治事。娶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元史·地理志》有其名,但下所记皆为水达达路情况。今学术界多认为合兰府与水达达路是两个政区,合兰府属开元路,与水达达路非同属一路,《元史》误记为一。合兰府水达达,清代文献作“合兰府硕达勒达”,或“海兰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一种圆锥形的临时住所。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吐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冬季外出狩猎人少时搭盖的住所。形同※撮罗昂库,但较小,搭法与覆盖物也不同。有的以若干根高7尺多、直径6
见“萧兀纳”(1992页)。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