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岱达
见“呼岱达”(1390页)。
见“呼岱达”(1390页)。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10世纪时是阿姆河左岸仅次于乌尔坚奇的大城。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共和国达尔甘一阿塔,位于乌尔坚奇东南。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他称为“布都”或“阿卡”。参见“哈尼族”(1633页)。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参见“山哈”(118页)。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1432※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之孙,失儿阿里之子。1417年弑※纳黑失只罕汗,被※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拥立为汗。统治时期,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入据
唐代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谥号。见“异牟寻”(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