苻安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三秦王※苻洪弟,※苻健叔父。东晋永和六年(350),苻洪卒,苻健即位,以武都王奉令至晋廷告丧请命。前秦皇始四年(354)十一月,自晋还,被姚襄所掳,以为洛州刺史。十二月,逃归秦,健以其为大司马、骠骑大将军、并州刺史,镇蒲坂(今山西永济县西南)。次年六月,健临终前,令其都督中外诸军事。堂孙苻生即位,召还长安,领太尉。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三秦王※苻洪弟,※苻健叔父。东晋永和六年(350),苻洪卒,苻健即位,以武都王奉令至晋廷告丧请命。前秦皇始四年(354)十一月,自晋还,被姚襄所掳,以为洛州刺史。十二月,逃归秦,健以其为大司马、骠骑大将军、并州刺史,镇蒲坂(今山西永济县西南)。次年六月,健临终前,令其都督中外诸军事。堂孙苻生即位,召还长安,领太尉。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马台河、鄂尔浑河、翁金河。东至鄂尔浑河,南至布尔察克接军台,西至乌拉罕诺尔,北至济尔玛台。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素泰伊勒登受封
书名。金李俊民撰。10卷,内诗3卷,文7卷。俊民,泽州(今山西晋城)人,字用章。承安五年(1200)进士,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教授。金迁都后,隐于嵩山,自号鹤鸣道人。金亡,元世祖忽必烈征聘不就,卒赠
西汉时西羌封养种羌和牢姐羌结成的部落联盟组织。元鼎五年(前112)建立,次年解除。见“封养种羌”(1582页)、“牢姐羌”(1169页)。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云哇。曾在扎什伦布学习《释量论》,于哲蚌寺学习五部大论,在敏珠林寺德敦法师处聆听教诲。被噶丹颇章委任为参卓堪布。返回多麦,任瞿昙寺堪布多年,于该寺修建4座佛殿。
吐蕃之别称。又称赭面国。据敦煌汉文文书《释迦牟尼如来像法灭尽之记》有此称。有藏文“gdong dmar gyi yul”意译。参见“赭面图”(2487页)、“吐蕃”(765页)。
见“张格尔”(1181页)。
1394—1468明朝将领。原名哈剌,字允诚。蒙古族。祖籍凉州(今甘肃武威),永昌百户毛宝子。自曾祖哈剌歹于洪武元年(1368)投明后,世代任军职。永乐十一年(1413),袭父职。史称“袭职时,年二十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金代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奴婢,隶太府监为官户。又称奴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