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剌汤千户所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1177西辽承天太后,1163—1177年执政。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仁宗※耶律夷列妹。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卒后奉遗诏权王国事,号承天太后,下年,改元“崇福”。七年(1170),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贵族。曾任本部夷离堇(军事首领)。处世于契丹开国前夕,时统治者内部争权斗争异常激烈。当大迭剌部夷离堇匀德实(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被耶律狼德杀害后,他以计诱狼德党,一并诛之。痕德堇
即“貊”(1732页)。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经师。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攻读伊斯兰经典与汉文。后赴陕西、河南开封从师求学,结业后在河南许昌等地当开学阿訇。擅长“克俩目”(即认主学,或称教义学),承袭陕西高派学风。后受马广庆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见“峒丁”(1646页)。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班第孙,巴禄之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授命赴西藏办事,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兵扰犯藏边,办事不力,听任萨嘉呼图克图及达赖喇嘛之言,私与巴勒布讲和,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