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蛮
又称裸形蛮,封建统治者对部分景颇族先民的侮辱性称呼。唐时散居于祈鲜山(今伊洛瓦底江西岸的甘高山)以西。作栏舍而居,以采猎为生,取木皮以敝体。无君长。当时尚处于原始社会。
又称裸形蛮,封建统治者对部分景颇族先民的侮辱性称呼。唐时散居于祈鲜山(今伊洛瓦底江西岸的甘高山)以西。作栏舍而居,以采猎为生,取木皮以敝体。无君长。当时尚处于原始社会。
明代蒙古称谓。亦作乌雅罕、乌由浑。均为蒙古语音译。为蒙古太师、丞相等※赛特领主之妻的尊称。与※阿哈(阿噶)相同。《武备志》、《登坛必究》意译作“娘子”。如永谢布领主※亦思马因太师之妻称为郭罗泰乌由浑。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接察哈尔正白旗,西邻察哈尔正黄旗,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永徽(650—655)中以薛延陀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侨治宁朔(今陕西靖边县东)。下辖姑衍、步讫若、嵠弹、鹘、低粟等5州。隶夏州都督府管辖。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古族名。西周至战国时对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亦称※荆蛮、蛮荆或南蛮。其地域包括今湖北清江流域、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洞庭湖西北部以及黔、桂、赣与相邻的地区。唐、虞、夏之际,其民属九黎之三苗部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见“耶律剌葛”(1315页)。
见“慕容暐”(2436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