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广西迁江壮族起义首领。迁江县北三人。壮族。自幼习武,尤善骑射,为人刚直不阿,颇受族人拥戴。隆庆年间(1567—1572),举兵响应杨公满领导的府江壮、瑶人民反明斗争。所部能骑善射,矫健轻捷,号称“
见“毕拉尔”(756页)。
元代专习蒙古文字的学校。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后,于诸路置蒙古字学。由中书省定学制颁行。选诸路府官子弟入学受业,路2人,府、州各1人,亦择优选民间子弟入学,上路30人,下路25人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辖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及境外拉达克。为明朝最边远的军民元帅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下诏书谕故元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即“撒合亦惕”(2494页)。
“契丹大藏经”简称,又简称为“丹藏”。契丹王朝时期刊刻的汉文大藏经,故名。自辽圣宗统和年间(983—1012)始,至辽道宗咸雍四年(1068)前后印成于辽南京(今北京),从藏经史看,仅晚于北宋四川益州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
?—1780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完颜氏。热河副都统那苏泰子。乾隆元年(1736),由荫生以主事用,签掣兵部。历任员外郎、郎中等职。二十五年(1760),官山西按察使,任内改革审理程序,请准归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