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戛司
见“辖戛斯”(2445页)。
见“辖戛斯”(244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氏族”。《元朝秘史》释为“姓”或“姓氏”。为氏族制度下同一祖先后裔组成的血缘组织。氏族名称即为本氏族成员的姓氏,故“氏族”、“姓氏”通称“斡孛黑”。据《南村辍耕录》,蒙古的氏族有72
见“刘崇”(859页)。
即“使犬部”(1457页)。
见“汇宗寺”(615页)与“善因寺”(2289页)。
即“吴亚终”(1074页)。
见“蒙古勒津”(2336页)。
1703—1732清代西藏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二世活佛。藏族。康熙五十七年(1718),于拉萨会见准噶尔部首领策凌敦多布。五十九年(1720),清军护送七世达赖格桑嘉措至拉萨时,其于此会见清朝军官以及康
萨满的主要神事活动之一。“得染”,赫哲语音译,意为“跳神看病”。今东北和内蒙古地区信奉萨满教的赫哲、满、鄂伦春、鄂温克等族,旧时民间认为,人生病是由于神鬼降灾所致,故家有人患病即请萨满跳神治病。赫哲族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
元朝大臣、文士。又译阿鲁灰。蒙古人。字叔重,号东泉。至治(1321—1323)间,累官泉州路总管。泰定帝召为翰林侍讲学士。泰定三年(1326),奉命与直学士燕赤译《世祖圣训》,以备经筵进讲。迁侍读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