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夷略
书名。明张鼐(世调、号侗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撰。1卷。世调万历四十八年(1620)奉使辽东,归途撰次。首述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女真海西南北诸部及建州部族,并记其道里远近,部族多寡,条理井然,了若指掌。对研究满族兴起及蒙古族有参考价值。
书名。明张鼐(世调、号侗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撰。1卷。世调万历四十八年(1620)奉使辽东,归途撰次。首述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女真海西南北诸部及建州部族,并记其道里远近,部族多寡,条理井然,了若指掌。对研究满族兴起及蒙古族有参考价值。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百尔瓜忒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参见“初云”(1172页)。
书名。撰者不详。80卷。作者从国史馆所纂大臣列传原稿本中抄录清初至乾隆末年满汉著名的大臣传记而成。其中满洲名臣传48卷,正传639人,附传138人;汉名臣传32卷,正传279人,附传28人。对研究清史
见“耶律室鲁”(1317页)。
见“阿巴海”(1201页)。
见“古儿别速”(441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见“赤驹”(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