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1364—1432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即“蒙古坎肩”(2332页)。
见“吐迷度”(767页)。
见“图龙禅”(1435页)。
见“铁弗氏”(1877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撒里必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参见“长寿天亲可汗” (371页)。
1164—1216元朝将领。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北)人。契丹族。石抹氏。初仕金,尝使蒙古国。崇庆元年(元太祖七年,1212),为金抚州(今河北张北县)守将,蒙古军破城,归降。奉命率军抚定云中(今山西大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15号卷子。系民间土地转让及借种籽的契约。全卷藏文共10行,正面8行,背面2行。该卷载:“蛇年春。行人部落百姓宋弟弟彼在康木琼有新垦地一突半,本人无力耕种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书名。明末广西民族志。3卷。明邝露(1604—1650,字湛若,广东南海,今广州人,汉族)撰。明崇祯七年(1634),作者亡命广西,饱游广西壮乡瑶寨,走尽左、右江流域各县,为寻找鬼门关和铜柱,纵游于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