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烈得
见“敌烈部”(1882页)。
见“敌烈部”(1882页)。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1071—1119金宗室、大将、开国功臣。金景祖第八子。女真族。完颜氏。英勇善战。世祖劾里钵平定腊醅、麻产叛乱后,奉命往抚察暮棱水(今拉林河支流牤牛河)人,时年仅18。后从撒改讨平留可,功最多。辽天祚
金、元时期指承包赋税。又作买扑。扑买者以一定金额买取某种赋税的征收权,自行征收,向朝廷缴纳扑买银,乘机加重对民众的盘剥,以牟巨利。蒙古国时期盛行。太宗十一年(1239),回商奥都剌合蛮以银4万4千锭扑
或作僧人功德司,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住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6接住纳言处、6承旨、2都案、6案头。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中统二年(1261),不花受封。
①见“鄂尔多斯万户”(2055页)。②见“满都赉阿固勒呼”(2399页)。
古山名。所指过去有人推测在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西南。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至勿吉族境,经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