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木儿台吉
见“五路把都儿台吉” (267页)。
见“五路把都儿台吉” (26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塔拉河卫,并说塔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
清代新疆地区名。维吾尔语“七城”之意。所指不一。或云为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7城之统称。出现于道光年间(1821—1850)。同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
见“敌烈部”(1882页)。
见“西夜”(691页)。
西夏文卷子式职官封号图表。木刻本,现存4个残卷。其中5921号卷面20×51厘米,从中间分成两列,自太皇、皇帝、皇太子以下分为七品: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与职官七品不同。每品左右横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
书名。清许绍宗修,邓显鹤纂,30卷。嘉庆二十二年(1817)成书。内容包括纪、州治、疆域、坊乡、沿革、封建、职官、选举、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山川、瑶峒、政绩、武功、艺文、列传、载记、外篇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见“蔡阳蛮”(24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