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河流名。又称“俅江”或“曲江”。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发源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东南,由北向南至茂顶以下转向西流,过马库入缅甸境。河宽平均30米,因河床落差极大,水流湍急。西
?—1129金朝宗室、大臣。亦作完颜蒲查。女真族。完颜氏。穆宗盈歌子。辽天祚帝天庆四年(1114),从太祖阿骨打败辽将赤狗儿于祥州(今吉林农安县东北伊通河北岸)东。太祖收国二年(1116),与咸州路都
1310—1358元代乌思藏高僧。顺帝帝师。出身于萨加款氏家族。其两兄曾先后任仁宗,英宗、泰定帝,天顺帝、明宗,文宗六朝帝师,权势极盛。其受封镇国公、国师。至顺三年(1332)至大都(今北京)。元统元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清官署名。为专门修纂理藩院则例的部门。乾隆以前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1811)四月,奏请开馆。由院司员、笔帖式内拣补纂修官4员,校对官8员,翻译官、誊录官各10员,由书吏,贴写书吏内拣选供事20名,
见“卜赤”(18页)。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即黑马奶,见“马湩” (159页)。
? —1873清末回民起义军首领。本名马四,又名马忠良。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原为甘州(今张掖)提督索文部下,嘉峪关外赤金地猎户长。同治四年(1865)春,领导肃州(今酒泉)回民起义。后率渭南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10月3日(清光绪九年九月初三),清朝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5款,主要内容:1.确定塔城地区从哈巴尔苏(哈巴尔素达巴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