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筑长官司
见“金筑安抚司”(1480页)。
见“金筑安抚司”(1480页)。
活佛私有财产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活佛个人化缘、诵经收入和施主向活佛奉献的财物及活佛衣食住行等费用的支出。其规模视活佛等级地位之高下,而有很大的悬殊。大的佛仓设※商卓特巴一名,下辖※绥本喇嘛及众多办事服
行政区划名。明置。旧为程番长官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贵州宣慰司,隶四川。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成化十二年(1476),置程番府。隆庆三年(1569)改为贵阳府,治所在今贵州
古地名。北宋熙宁七年(1074)置,治所在今四川綦江县南东溪附近。南宋嘉熙三年(1239),移治隆化县(今四川南川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废。宋代※渝州蛮或南平僚居此。
即“固姑冠”(1431页)。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群众团体。1946年12月25日,在东北解放区哈尔滨市成立。以刘振寰为正主任,丁铁石、李子华为副主任,马德宗、丁溪野、高乾元等7人为委员。并在佳木斯、绥化、海伦、北安、四方台、呼兰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指腹订婚。多在姨表、姑表、舅表之间结此亲。也有彼此虽非亲戚,但关系融洽,想通过联姻继续保持密切联系者。通常是在双方女眷怀孕后便言明,倘是生一男一女即结为亲家。解放后,这种婚俗已基
1893—1983中国近现代藏学家。又名张煦。是我国藏语辞书专家。1928年即立志编纂藏汉大辞书,以促进汉藏文化交流,遂自学藏文,并约有志于此者,搜集自清以来之有关国内外辞书,编译出多种资料备用,其中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