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安抚司印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长宁安抚司印,礼部造”。钮左侧两行满文。边款,右侧“乾隆二十六年九月日,”左侧“乾字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号。”长宁安抚司,又称沙霸安抚司,苏姓,其辖地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古称茂州)沙坝及渭门沟一带。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长宁安抚司印,礼部造”。钮左侧两行满文。边款,右侧“乾隆二十六年九月日,”左侧“乾字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号。”长宁安抚司,又称沙霸安抚司,苏姓,其辖地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古称茂州)沙坝及渭门沟一带。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族居地分散,据史载,朵甘思曩日族屯于札八草地,去松州8日程,拥众3000余人,马2000余匹,牛羊以万计。洮河之西又有思曩日大族,人马尤盛。可知思曩日族之居地大体有二:一是今四川阿坝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见“斡纳阿剌”(2427页)。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自称“烔奈”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六巷、罗香和长垌3个乡的10多个山村,使用人口约计有2000。烔奈语的语言特点:声母分单纯音、复辅音两类,一
①清德宗载湉年号。1875—1908年,凡34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德宗载湉(1844页)。
古地名。旧名达乐山。以山下有铎洛泉,又名铎洛山。在今宁夏吴忠县南山水河(一名若水河)一带。唐咸亨三年(672)后,于此置长乐州(今宁夏同心县韦州),隶原州。为吐谷浑居地。
南宋末云南通安州(今丽江坝区)摩娑首领。原名牟保阿琮。牟乐牟保之子。7岁,即识象形文字。及长,旁通吐蕃诸族之书。后创制本方文字。丽江县白沙岩脚村有“番字岩”古迹,“难译其语”。历代史志皆认为是“麦宗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