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密麻妈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饭时,要先盛好饭菜向其供奉。盛行于湘西等土家族地区。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饭时,要先盛好饭菜向其供奉。盛行于湘西等土家族地区。
辽封爵名。开元二年(714),唐玄宗曾以是爵封奚族首领李大酺。辽重熙十七年(1048)圣宗第六子耶律侯古、乾统六年(1106)天祚帝第四子耶律习泥烈先后受封。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八等奉恩辅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辅国公爵。自此时起至12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辅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入八分镇国公依例降袭辅国公者
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奴隶的一种。祖先是很早以前被抢夺或买来的汉人,经主子强制配婚安家而成,世代为奴隶,隶属于※格节。等级地位同于阿加。
见“火落赤”(393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乾隆二十四年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北300余里喀浪圭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元代汉地民户差发名目之一。又称杂役。指劳役和职役2种,劳役随时按需要征发,从事修筑、运输等;职役有乡之里正、都之主首、隅之隅正、坊之坊正等,负责催输差税、徭役,维持秩序。一般任期一年。元初,军、匠、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