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萨特
见“阿苏特”(1207页)。
见“阿苏特”(1207页)。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1569—1597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长生,号桥岳,又号松鹤。纳西族名阿胜阿宅。土知府木旺(阿都阿胜)长子。万历二十年(1592),奉命亲领兵征云龙州,以功受奖。二十四年(1596),袭父职。
见“癿加思兰”(816页)。
高车国王称呼。汉语意为“大天子”。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不愿随柔然豆仑可汗对北魏战争,乘柔然内乱势弱之机,率众10余万落西迁到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古城一带)西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晋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康居?),生于长安。自幼出家,志业弘深,容止详正。能诵《放光》、《道行》、《二般若》诸经。晋成帝(325—342年在位)时,偕康法畅、支敏度等往江南布教,常以清约自处。后于豫章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即“奥鲁”(2252页)。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