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别
?—1280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即“完颜宗尹”(1155页)。
见“土河”(63页)。
见“辖里尀”(2445页)。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1708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
见“达利水”(727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原称《齐书》,北宋改用今名。北齐、周、隋、唐之际李百药(565—648)撰。50卷。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县)人。隋末官建安县丞,入唐后任中书舍人,参加制定五礼和律令,后官至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交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人。不是固定职业,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撮合,一般是由能说会道,多少了解一点市集行情者充任。主要为买卖双方议价,或代为计量,或从中撮合促成买卖与交换。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明朝通事(译员)。汉名杨铭。蒙古族(一说回族)。幼从父为明朝通事。正统(1436—1449)中,随吴良出使瓦剌,被羁留。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征瓦刺兵败被俘,受命为英宗和也先作蒙汉语通事,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