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寿
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靖元年(1522),明廷准其承袭芒部军民府(治今云南镇雄县)土知府职,免赴京,以防陇政等乘隙作乱。陇政、支禄仍依乌撒土舍安宁兵力仇杀如故,并聚众剽掠周泥站、七星关及毕节等地,杀伤官军,毁官民房户,兵久不解。四年(1525),寿被陇政诱杀,夺其印。
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靖元年(1522),明廷准其承袭芒部军民府(治今云南镇雄县)土知府职,免赴京,以防陇政等乘隙作乱。陇政、支禄仍依乌撒土舍安宁兵力仇杀如故,并聚众剽掠周泥站、七星关及毕节等地,杀伤官军,毁官民房户,兵久不解。四年(1525),寿被陇政诱杀,夺其印。
参见“前锋”(1742页)。
参见“藏币”(2567页)。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936后唐将领、后晋宗室。字奉信。其先本西域石国胡人,后从沙陀附唐,故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石万诠子,后晋国君石敬瑭堂弟。少善骑射,事后唐庄宗李存勖,以战功,累历军职。天成
1880—1949近代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字文清。天津市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教,学习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光绪二十一年(1895)起,先后在天津、北京、河北等地清真寺当海里凡(
见“车师后城长国”(281页)。
见“秃里”(1082页)。
1838—1877清末贵州农民起义首领、宗教学家。号盛斗,人称“金二阿訇”。祖籍云南澄江人。回族。幼习伊斯兰教经典,通晓阿拉伯文。曾游学甘肃,探索哲赫林耶教义,深研伊斯兰教哲学。返云南后,从事讲学,推
清代至民国年间内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之一。与※大盛魁、※天义德合称为归化城“三大号”。康熙年间(1662—1722),以经营贸易起家。由山西祁县人段泰创办。初段氏经营驼运,往返货运于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
见“阿注婚姻”(1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