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都霍什提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被杀。二十五年(1760),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被俘执。宥死。发配闽广当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被杀。二十五年(1760),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被俘执。宥死。发配闽广当兵。
金代西北路诸部族之一。金代曾在此地设部族节度使,女真人夹谷吾里补曾任此职。正隆六年(1161),该部节度使逐斡曾随从※移剌窝斡起兵反金,并力劝窝斡拒绝金使臣移剌扎八之招降,同年十二月,窝斡称帝,改元天
指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四大活佛驻锡的拉萨四大寺院。即功德林(济咙活佛驻场)、丹吉林(第穆活佛驻场),策墨林(策墨林活佛驻场)、锡德林(一说为策觉林,热振活佛驻场)。清册封此四寺之大活佛为“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见“花剌子模”(999页)。
柯尔克孜族著名英雄史诗。诗体为格律诗。5000余行。内容主要叙述帕米尔地区柯尔克孜族克普恰克部落国王台依提别克之子库尔曼别克,反对卡尔梅克(主要指准噶尔)贵族侵掠,并在战争中壮烈牺牲的故事。库尔曼别克
?—1164金大臣。本名阿里。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率河人。女真族。唐括氏。金康宗乌雅束婿挞懒子。完颜宗辅婿。善射。天眷三年(1140),授宣武将军。皇统元年(1141),从都元帅完颜宗弼(即兀术)攻
即“卓其笃”(138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和尔盖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西至沙喇哈达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南至搜吉乌苏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伯尔克山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二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