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
参见“鄂尔布”(2049页)。
参见“鄂尔布”(2049页)。
?—501北魏宗室。字思永,或作永寿。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太和九年(485),封咸阳王,加侍中、骠骑大将军、中都大官。出为冀州刺史,加都督冀等六州诸军事。诏以廷尉卿李
见“可度者”(492页)。
仡佬族、苗族民间纺织品。产于贵州镇宁、关岭、织金、贵定、独山等地。据《续黔书》载:其质地柔软、缜密、纤美、精致。贵定苗族妇女所织的布“洁白如雪,拭水不濡,用弥年不渍垢腻”。尚有一种斜文布按照铜鼓上的花
即“王嵯巅”(211页)。
见“兀慎歹成打儿汗打儿麻台吉”(113页)。
一译勺哇绕。土族语音译,意为“常家户族”。因当时地以常姓为正支而得名。汉语即“土户家”,参见“土族”(63页)。
见“罗苴子”(1416页)。
苗族、土家族反屯田斗争。首发于湘西永绥(治今花垣),后延及乾城(治今吉首)。1935年连年遭灾,屯租无出,军阀陈渠珍又派督征人员和屯务军催征当年冬粮和第二年租谷。群众被迫奋起抗租。永绥屯务军指挥宋濂泉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