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桑科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广镇筸(今湖南凤凰县境内)人。苗族。嘉靖十九年(1540),遇旱灾,民饥馑,而官吏督征粮款甚急,激起苗民反征粮斗争。二十二年(1543),与贵州铜仁平头(今松桃西南)苗族首领※龙子贤等率苗民起义,响应腊尔山地区苗民的抗粮斗争。麻阳地区苗民为反抗知县朱崇方在辰溪拘执苗民,亦群起杀朱崇方从义军。后又有※龙母叟、龙求儿、龙柳补等参加起义,声势大振,活动于湖广、桂阳间。二十三年,遭都御史万镗等镇压。其下落不明。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广镇筸(今湖南凤凰县境内)人。苗族。嘉靖十九年(1540),遇旱灾,民饥馑,而官吏督征粮款甚急,激起苗民反征粮斗争。二十二年(1543),与贵州铜仁平头(今松桃西南)苗族首领※龙子贤等率苗民起义,响应腊尔山地区苗民的抗粮斗争。麻阳地区苗民为反抗知县朱崇方在辰溪拘执苗民,亦群起杀朱崇方从义军。后又有※龙母叟、龙求儿、龙柳补等参加起义,声势大振,活动于湖广、桂阳间。二十三年,遭都御史万镗等镇压。其下落不明。
“塌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塌里为※涅剌部下之一石烈。
?—1456明代瓦剌贵族。又称阿拉克丞相、阿拉克忒睦尔丞相、阿刺平章。出身于巴图特部巴噶尔观鄂拓克。为也先汗重臣,执掌瓦剌右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1449),与也先率军攻袭明宣府、赤城等,配合也先取
1839—1915清末学者。湖北宜都人,字惺吾,晚号邻苏老人。同治举人。潜心治学,不务仕进。光绪六年(1880)起任清廷驻日本使馆随员约10年,归国后先后任湖北黄冈县学、两湖书院地理教习、勤成学堂总教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古地名。位于今甘肃临洮县境。春秋时为狄戎所居。战国时,秦献公灭狄戎,设官管理。昭王时设陇西郡,辖其地。汉因之,为陇西郡治所。晋改为武始县。
渤海国将领。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左右卫将军。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礼部卿大和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奔)。
契丹语称谓。为对一种地方机构的称呼。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是为宫卫下辖的一级组织。然仅辽太祖※弘义宫下有2:述垒北和述垒南,其它宫府不置。又,此语词还作一具体单位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955/956喀喇汗王朝可汗,伊斯兰教名为阿布都·克里木。王朝创建者※毗伽阙·卡迪尔汗孙、巴兹尔之子。少年时在阿图什接受伊斯兰教,父死,嗣位。在圣战者支援下击败其叔父卡迪尔汗奥古尔恰克,占领喀什噶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