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495字彦文,谌弟,历东莞太守、西中郎司马,与萧谌一起预谋废郁林王,拥立萧鸾。齐明帝即位,封西昌侯,转太子左率。建武二年与谌一同被杀。(,参见《南史》)【生卒】:?—495【介绍】:南朝
【介绍】:元武昌蒲圻人,字彦传。顺帝至元元年中乡试,授庆元路鄮山书院山长。为人敦朴,学知务本之道。
【生卒】:1619——1692字而农。湖南衡阳人。明崇祯举人。明清之际,被荐充明桂王政府行人。屡劾王化澄,几乎被杀。明亡,归居衡阳石船山,筑室“观生居”。学者称船山先生。康熙十八年(1679),吴三桂
【生卒】:977—1018【介绍】:宋宗室,太宗第六子,字希道。厚重寡言,晓音律。真宗即位,屡以学术勉励宗子,元偓首冠藩戚,益自修励。累官至太尉,领成德、镇宁二镇节度,封徐王。卒谥恭懿。
【介绍】:明道士。常州府江阴人,号桧虔,一作桧亭。成化间以画山水名。
【介绍】:东汉京兆杜陵人,字伯度。魏晋因避曹操讳,改称杜度。章帝时为齐相,工章草。与崔瑗齐名,并称“崔杜”。
【生卒】:1062—1109【介绍】:宋越州会稽人,徙居温州永嘉,字彦昭。少孤,作诗赋甚工。入太学,师承程颐学说。徽宗崇宁二年进士。官济州教授,导诸生以躬行之实,不专事科举,士俗因之大变,时称“赵颜子
【生卒】:1614——1681字定远。江苏常熟人。善于评论,不附偕世俗。又以诗著名。精书法四体。著有《钝吟集》。为近人所倾仰。【生卒】:1602或1604—1671【介绍】:明末清初江南常熟人,字定远
【介绍】:唐京兆人,祖籍辽东襄平。李泌子。师事梁肃。少聪警,有才名,无行义。为弘文馆学士。后出为亳州刺史。州有剧贼,繁以机略获所在,出兵捕斩之。议者以繁不先启闻观察府,涉擅兴之罪,诏御史舒元舆按之,元
【介绍】:明福建莆田人,字源续,号壶阴。弘治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编修。正德中充经筵讲官,进讲《论语》、《尚书》,有戒佚游、远佞人之语。官至南京翰林院侍读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