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历史事件>东南互保

东南互保

义和团运动期间英美等帝国主义策动中国东南各省督抚分裂中国的侵略活动。1900年6月(光绪二十六年五月)英国为了防止义和团运动波及南方,影响其在长江流域的利益,防止其他列强乘机染指自己的势力范围,经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批准,由驻沪代总领事华仑(一译沙斯伯里)向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表示用武力“维持秩序”,对刘、张进行“全面协助”。主张剿团和洋的刘、张立即响应,张之洞向英国表示“愉快的感谢”,保证和刘坤一“同心协力”, “决意维护和平”。督办芦汉铁路大臣盛宣怀与沪、宁、汉的英国领事频繁商讨,实业家张謇及沈瑜庆、沈曾植等为“互保”积极奔走。其他列强洞悉英国用意后均持异议。刘、张向列强表示长江内地自任保护,上海租界请英国与列强“互保”。于是英国独占长江流域的阴谋,遂变成英美为主的列强与东南督抚进行“互保”了。6月21日(五月二十五日)清政府发布“抚团”宣战上谕,盛宣怀建议各电报局不准宣扬。刘、张及其支持者李鸿章以“宣战”上谕为“矫旨”,概不奉行。经过紧张策划,上海道余联沅与驻沪各国领事于6月26日(五月三十日)在上海开会,盛以两江、两湖“公请”的帮办出席,会议制订了《东南保护约款》九条和《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十条。主要内容是:长江和苏杭内地的各国商民教士产业,由督抚切实保护;各口岸外国兵舰照常停泊;江南制造局、火药库的军火专为“剿匪”和保护中外商民之用;上海租界由各国公同保护。互保约款虽未正式签字,但确实已付诸实施。互保约款议定后,刘、张、盛立即分电东南督抚,示意“一律照办”,保全大局。两广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袁世凯表示支持,仿照办理。闽浙总督许应骙按“互保”精神于7月14日(六月十八日) 与俄、英、美、日等六国订立《福建互保协定》。四川、河南、陕西等省督抚亦表示赞同。“互保”范围由两江、两湖五省扩大到十余省。慈禧太后在“宣战”后不到三天,即确认李、刘、张“剿团和洋”主张是“老成谋国之道”, 对“东南互保”的分庭抗礼毫不计较,反而说与朝廷“意见正复相同”。在尔后议和、惩凶、签约时,慈禧太后重用东南督抚,封官加爵。东南督抚与朝廷之间一时貌合神离,终于殊途同归。刘、张等东南督抚推行互保约款,在十余省办团练,查户口,张贴告示,派兵勇日夜巡逻,暗探四处稽查,禁止一切集会,悬赏缉拿团民。张之洞与英国驻汉口领事勾结,于8月21日(七月二十七日)破获了资产阶级改良派的“自立军”总部,逮捕杀害唐才常、林圭等人。东南督抚的残酷镇压,阻碍了义和团运动向南方发展。

猜你喜欢

  • 明成祖亲征漠北

    元朝灭亡后,居于漠北的蒙古族分成三部:兀良哈部,鞑靼部,瓦剌部。这些部落的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同时也不断骚扰明朝边境。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鞑靼部帅鬼力赤杀北元七传主坤帖木儿,自立为鞑靼可汗

  • 枞阳会议

    太平军将领在安徽枞阳镇(今枞阳县)召开的军事会议。1858年7月下旬(咸丰八年六月中旬)李秀成、陈玉成、李世贤、黄文金等将领在枞阳集会讨论并决定了统一指挥联合作战的方针和解救天京的军事计划。会后,陈玉

  • 杨广篡位

    隋炀帝杨广杀害父兄、篡夺皇位的事件。杨广乃隋文帝杨坚次子,开皇元年(公元581年),立为晋王。开皇九年,他率大军讨平陈朝,统一全国。后又南守扬州,北抗突厥,屡建功勋。他平时注意倾心交接权臣,曲颜对待中

  • 广州湾租界条约

    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关于租借广州湾(湛江)的条约。1898年3月(光绪二十四年二月)法国照会清政府,要求云南、两广等省不得割让给他国;清政府将来设立邮政局,聘请法国人襄办;法国修筑滇越铁路;租借广州湾

  • 更始政权

    新莽末年农民起义中建立的政权。地皇三年(公元22年),犯法逃匿的汉宗室刘玄投入平林兵,刘縯、刘秀纠集宗族为骨干组成的舂陵兵也与农民起义军新市、平林兵合而为一。队伍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地皇四年,为加强统

  • 军国民教育会

    清末中国留日学生组织的革命团体,由拒俄义勇队改组而成。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拒俄义勇队受到破坏后,一部分较激进的留学生如黄兴、陈天华、秦毓鎏等不顾清政府的高压政策,在拒俄义勇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军国民

  • 酎金夺爵

    汉代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汉称醇酒为酎。每年八月,以酎酒祭祀宗庙,称为酎祭。届时令诸侯王、列侯各按封地内的人口多少,向朝廷奉献贡金,助天子祭祀宗庙,所献贡金称为酎金。汉律金布令规定:所献酎金色恶、王削县

  • 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见“中英藏印条约”。

  • 城濮之战

    春秋时期晋楚两国为争夺中原霸权而进行的一场决战。正当晋文公图谋南下与楚争霸的时候,一度附楚的宋国倒向晋国。楚国联合陈、蔡等国出兵伐宋。宋告急于晋,晋移师进攻楚的与国曹。卫,迫使楚军北上。公元前632年

  • 子产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子产在郑国执政期间,将刑书(成文法)条款铸于鼎上, 公布于民众。这在当时春秋各国是一种革新举动。晋国守旧政治家叔向致书子产加以非难,认为铸刑书使民众有法可循,他们将会“不忌于上,并有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