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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河分水之议

又称回河之争。宋代神宗、哲宗时对调整黄河河道的争议。庆历八年(公元1049年),黄河在商胡埽(今河南濮阳东北)大决,河水经今河北中南部至乾宁军(今河北青县)入今卫河,由天津入海,形成所谓“北流”。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黄河又在大名(今属河北)以东大段决口,东北循马颊河入海,是谓“东流”。对于解决黄河屡次易道泛滥问题,朝臣意见不一。熙宁初,有人建议维持“北流”,而于沿岸修筑护堤以防河水漫流。下游则水深河阔,可作为备御契丹的天然防线;另一些人则主张截断北流,开二股河以导入东流。神宗采纳后说,封闭北流,而黄河又多次决口,北流终不可断。哲宗即位,开河分水之争又起。一派认为,若维持北流而不塞断,则北边塘泊水涸,悉成平地,无险可倚,契丹骑兵甚易南下。如河口再次北移,辽界将在黄河南岸,一旦有警,京师不保,更为危险。另一派则认为河北塘泊并无多大军事价值,地势北高南低,河道不会向北移动。争论不休。至绍圣元年(公元1099年),再塞北流,而又屡决泛滥。河水北流依旧,而东流堙塞。回河之争遂渐平息。黄河之害仍未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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