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这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
皇帝在殿廷上亲自主持的对会试录取的贡士的考试,亦称廷试。其制初始于唐代武则天之时。天授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则天亲策贡士于洛城殿,为殿试之始。但唐代并无形成定制。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
后赵时戍卒起义。建武十四年(公元348年),石虎杀太子石宣,太子十万名卫士被发配凉州(冶今甘肃武威)戍边。其中一万余名自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向西北出发。第二年,这些满怀愤怒的士兵公推梁犊为首领,在雍城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妫姓。周武王灭商后所封。开国君主胡公,相传为舜的后代。都宛丘(今河南淮阳)。春秋时,陈为小国,常受楚国胁迫。哀公时曾为楚所灭。五年后楚复立哀公子为陈侯。再传至陈湣公时复灭于楚,时当公
《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之一,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清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公使璞鼎查在广东虎门正式签订,一般将其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条约共十五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
辽兴宗咸雍八年(公元1072年)乌古迺死后,其子劾里钵继为诸部长,仍接受辽赐予的节度使称号。先后平定雅达澜家族桓赧散达的反抗,斡勒部杯乃温都部乌春窝谋罕的反抗和纥石烈部腊醅、麻产的反抗,击败完颜部内部
明初陕西农民起义。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陕西沔县人王金刚奴、田九成、高福兴以白莲教组织群众起义。王金刚奴称“天王”,田九成称“汉明皇帝”、高福兴称“弥勒佛”。起义军在阳平关打败明军,攻下陕西略
明代中期将田赋折成银两征收。明代以前,白银已经当作货币使用,但不占优势。主要的流通手段,仍然是铜钱。后随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赋税逐渐采取折纳白银的办法。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
辽代中央设置的两套官制系统。辽建国后,为适应北方游牧族和南方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汉人、渤海人的不同生产和生活方式,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自太宗继位后,在中央统治机构中正式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
曹操进攻陶谦、吕布的战争。徐州(治今山东郯城)之战有三次。曹操占据兖州(治今山东金乡东北)后,于汉献帝初平四年(公元193年)秋,亲率大军,从兖州出发,进攻徐州的陶谦。陶谦闭门不与之交战。后因军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