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汉官制度
西夏的特殊官制。元昊建国之后,依仿辽制,在职官设置上分为蕃、汉两个系统:既仿宋制,官分文武两班,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等机构,官员由蕃、汉人分别担任;又依本国旧制设“专授蕃职”,有宁令(大王)、谟宁令(天大王)、丁卢、素赍、祖儒、吕则、枢铭等官称,专以蕃人(主要是党项人)担任。
西夏的特殊官制。元昊建国之后,依仿辽制,在职官设置上分为蕃、汉两个系统:既仿宋制,官分文武两班,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等机构,官员由蕃、汉人分别担任;又依本国旧制设“专授蕃职”,有宁令(大王)、谟宁令(天大王)、丁卢、素赍、祖儒、吕则、枢铭等官称,专以蕃人(主要是党项人)担任。
《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之一,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清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公使璞鼎查在广东虎门正式签订,一般将其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条约共十五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
一称“闽南起义”。福建小刀会属小刀会系统的建帮和兴化帮,为福建华侨陈庆真于道光末年在厦门所重建,属天地会支派,沿袭天地会组织、歌诀、口号、“腰凭”等,成员以小刀为标志。因陈庆真归国时“购有小刀数百柄,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巡警部改设,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承政(总务)、参议(议订法令章程)两厅及民治(地方行政)、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所属还有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
清光绪年间热河人民反对洋教和封建压迫的武装起义。外国传教士在热河勾结蒙古王公和地方官吏欺凌人民。1891年(光绪十七年)4、5月间,热河建昌教民恃强向各铺户“借粮”。平民徐荣、林玉山等往教堂说理,徐荣
新莽末年农民战争中的著名战役。天凤五年(公元18年),瑯邪樊崇等聚众百余人在莒县起义,很快发展为数万人,地皇二年(公元21年)四月,王莽派太师王匡、更始将军廉丹率十万锐士,东击樊崇起义军。地皇三年(公
宋、金间一次重要战役。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四月,金帅完颜昌(挞懒)率军攻陷楚州(今江苏淮安)。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张荣领导的梁山泊抗金水军自鼍潭湖(今江苏高邮北)移师至缩头湖(今江苏兴化东
唐在岭南西部地区设置的最高统治机构。高宗调露元年(公元679年)改置交州都督府。治所在宋平(今越南河内), 由交州刺史充都护。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名镇南,代宗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复改安南
元初广东农民起义。首领欧南喜,广东人,县籍不详。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九月,欧南喜在广东清远称王,署丞相、招讨等官,众号十万。所部马帅、陆帅、徐相等袭广州,兵败未遂。欧南喜走新会,与黎德所部会合
明末陕北农民起义。天启(公元1621年—1627年)年间,陕北灾荒连年,民不聊生,而明朝政府又严催赋税,人民生活陷入绝境。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陕北澄县饥民在白水县农民王二率领下,以墨涂面,冲进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