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汉许淑撰,清马国翰辑。许淑字惠卿,魏郡(今河北临漳)人,史书无传。据《后汉书·范升传》载,建武四年(28),升与韩歆及太中大夫许淑等互相辩难,知其累官至太中大夫。考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说:“刘
四卷。不著撰人姓氏。朝鲜图书解题作丁学祥撰,不确。该书第一卷为识草、识谷;第二卷为识本、识菜;第三卷为识鸟、识兽;第四卷为识虫、识鱼。大旨本夫子多识于草木鸟兽之义。取《禽经》、《菜谱》、《本草》等书,
四卷。清吴昌绶(1810-1867)撰。吴昌绶字伯宛,号印丞。浙江杭县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举人。吴昌绶博雅工诗古文词,长于考证经史、金石、目录、版本之学,著有《龚定庵年谱》、《吴郡通典》,又刊
五卷。清翁方纲钞辑。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号覃溪,晚年号苏斋,直隶大兴(今北京大兴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累迁至内阁学士。先后典江西、湖北、顺天乡试,督广东、江西、山东学政
清胡炳文撰。炳文爵里无可考。是书以朱子《章句》为宗,按朱子《章句》诂义本精,义有未尽。每别详于《语录》,间或《章句》与《语录》异义,自可互相参证。立于他家之说,多有发明朱义者,或有补朱义所不及者。是书
十六卷。明管绍宁(约1646前后在世)撰。管绍宁,字幼承,号诚斋,江苏武进人。生卒年未详。崇祯元年(1628)以第三人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充经筵日讲官,升右春坊南京国子监司业掌祭酒。又以詹事府少詹掌南
十六卷。明何楷(生卒年不详)撰。楷字元子,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天启五年(1625)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明亡后唐王聿键在福建起兵,以楷为礼部尚书,后为郑芝龙所排挤,愤恚而卒。此书成于崇桢六年(163
一卷。清皮锡瑞(详见《礼记浅说》)撰。是书以《王制》为素王之制。俞樾曾评议此书,以为:孔子将作《春秋》,先修王法,斟酌损益,具有规条。其门人弟子与闻绪论,私相篡辑,而成《王制》。皮氏作《王制笺》为之疏
十卷。清瞿云魁纂修。瞿云魁,顺天(今北京市)人,乾隆五十七年(1791)任知县。旧志修于清康熙间县令高首标,至乾隆十年(1745)县令卫飏骏第二次复修,当志告成时,卫飏骏离任,未及付剞劂,遂手录一册。
十二卷。明周伦(1463-1542)撰。周伦,字伯明,晚号贞翁,昆山(今江苏昆山县)人。明弘治十二年(1498)进士,官至南京刑部部尚书。谥康僖。著有《贞翁净稿》。是稿经明士英删定,由周伦之子周凤起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