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二卷。宋田况(1003-1061)撰。田况字元均,其先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徙居信都(河北冀县)。少有大志,举进士,又举贤良方正,为太常丞,辟陕西经略判官,入为右正言,历帅秦蜀,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景灵
十二卷。明杨尔会撰。杨尔会,字圣鲁,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海内奇观》明万历刻本,共十二卷。分为:卷一,序文、凡例、皇明华夷一统图说、嵩岳图说、岱宗图说、华岳图说、衡岳图书、恒岳图说、白岳图说。卷二,
三卷。释义一卷。清卞斌(1778-1850)撰。卞斌,字叔均,号雅堂。浙江归安(今吴兴)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曾官至光禄寺少卿。乞归后主讲紫阳书院。一生著作颇丰。除此书外,有《尚书集解》三十卷
一卷。不著编人。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1636年、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五月至崇德六年(1611)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
见《赤水元珠》。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
九卷。明朝贺登选撰。登选号澹余,江西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崇祯七年(1634)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此书以三百八十四爻取象之义,杂引史事以证经。大概为仿照《诚斋易传》的体例,但深刻恰切却不如之。他以乾初
一卷。清徐宗干(1796-1866)自述。宗干字树人,江苏南通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进士,历任山东曲阜、武城、泰安等县知县,高唐、济宁等福建巡抚等官,著有《斯未信斋文集》行世。谱主卒于同治五年
一卷。明陶宗仪撰。宗仪字九成,黄岩(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约元惠帝至正二十年前后在世。工诗文,深究古学。元时,举进士,一不中即弃去。家贫,教授自给。洪武初累征不就。晚年,有司聘为教官。常客松江(今
四卷。清张士范(生卒年不详)辑,明董其昌书,黄润章刻。张士范,蒲城(今属陕西省)人,生平不详;黄润章,歙县(今属安徽省)人,生平不详。该帖共四卷,其中第一卷为楷书《乐毅论》,并有王梦楼及沈绎堂题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