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二卷。清蒋超伯撰。蒋超伯生平事迹已著录。此书为考订经史著作。书中多引惠栋《九经古义》、朱氏《经传考证》、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等书,亦有引书不著其名,似出己手之处。《续修四库全书提要》
二卷,旧本题刘善撰。刘善号龟斋,吉水(今江西省吉水县)人。在《江西通志》上载有刘善其人,但说他是临川(今江西临汝县)人,于洪武二十年(1387)考中举人。该书上卷起于夏帝,止于晋代;下卷自南北朝讫于明
二卷。明冯梦龙(1574-1646)撰。梦龙字犹龙,又字耳犹,号翔甫,别署龙子犹、姑苏词奴、墨憨斋主人。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崇祯初贡生,官丹徒训导,寿宁知县。梦龙才情跌宕,诗文藻丽,尤明经学,著述颇
见《薛氏医案》。
十八卷。清丁其誉(生卒年不详)撰。丁其誉字蜚公,如皋(今江苏省如皋县)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行人司行人。《寿世秘典》是丁其誉的一部杂纂之作,此书是专为人的养生延寿而作,共分十二门,包括月览
① 十六卷。明沈寿民(生卒年不详)撰。沈寿民字眉生,号耕岩,宣城(今属安徽)人。崇祯(1628-1644)中实行保举法,巡抚张国维以沈寿民应诏。入京师,弹劾杨嗣昌夺情,熊文灿抚贼,疏中语抨击阮大铖。福
二卷。不著撰者姓名。开始为四六体式,其次为四六名对,再次为四六警对,再为全篇式,再为时令类。还有起居、神祐、申诉、台照、候问、颂德、叙官、自叙诸式。也是一本俗书。
十二卷。金李霖(生卒年不详)撰。李霖,字宗傅,金饶阳(今属河北饶阳)人,精研老氏之学。撰有《道德真经取善集》。李霖认为性命兼全、道德一致,赞同司马光“道德连体,不可偏举”的看法,坚持道德合而为一,不可
见《兵经》。
五卷。清王筠校。王筠生平著述,见《说文句读》。此乃王筠《说文韵谱校》的稿本。王氏以其所得的李雨村刻本为底本,校以翁方纲校本。其篆字之误者,皆据大徐本改之,而别录脱文、羡文于后。韵字错见者,皆注其本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