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清李光庭撰。李光庭(1812-1880)。字著道,号恢垣。番禺县(今广州市)人。少岁读书,精于史学、地理。道光二十九年(1849)拔贡生。咸丰元年(1851)中举人。二年(1852)成进士。官吏
三卷。《附录》一卷。元吴景奎(1292-1355)撰。景奎字文可。兰溪(今属浙江)人。曾为浙东宪府掾刘贞从事。后署兴化县儒学录,不就,卒于家。黄溍撰其墓志,深相惋惜。此集为景奎子履与其门人黄琪所编。其
十卷。明何栋如(约1604前后在世)撰。何栋如,字充符,一字子极,号天玉,江苏无锡人,生卒年未详。万历二十六年(1589)进士,除襄阳推官。以忤监税系狱,削籍归。起南兵部主事,迁太仆少卿,充军前赞书,
无卷数。明桑拱阳撰。拱阳字晖升,蒲州(今山西永济县)人,生卒年不详。崇祯元年(1633)举人。该书乃为举业而作,编次顺序为先《大学》、《中庸》,后《论语》、《孟子》,各有图说总论。取诸家讲章立说之不同
一卷。南朝齐王俭(详见《丧服古今集记》)撰,清马国翰辑。是书据《南齐书》、《礼志》、《舆服志》所载辑,盖在制定新礼之前王俭议礼之作。本《传》谓王俭长礼学,谙究朝仪,每博议证引先儒,罕有其匹者。既非与人
十二卷。汪箎修,于振江、黄与绶纂。即《蒙城县志》②。
二卷。清应撝谦(1615-1683)撰。撝谦字嗣寅、潜斋,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是书上卷论律吕本原,大旨本蔡元定之《律吕新书》,而参以注疏及朱熹之说。下卷论乐器制度,则本陈祥道《礼书》及李之藻《宫礼乐
十二卷。《补遗》二卷。傅熊湘(1882-1930)撰。生平见《国文法》条。《钝安诗》的前十卷为作者亲手编订,其中,前八卷始于民国辛亥(1911年),迄于民国十三年(1924),为古今体诗,凡少时作品与
三十二卷。《续稿》三卷。清冯煦(1843-1927)撰。冯煦,字梦华,号蒿庵,晚年自称蒿隐公,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光绪进士,授编修,官至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任安徽巡抚间,上书清廷请用尊主庇民
一百三十卷。唐张守节撰。张守节,始末不详。诸王侍读,率府长史,长于地理。约为开元天宝间人。《正义》中博引故实,很是详博,卷首有“论字例”,“论音例”二条。但到明朝删削太多。《史记正义》是张守节用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