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象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一卷。清董含(1626?-?)撰。董含,字阆石,一字榕庵,号莼乡赘客。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顺治十二年(1654)中举人,顺治十八年进士。官于吏部,后因奏销案被罢黜,终生未再为官。著有《艺葵草堂诗稿》
九种,十九卷。明袁颢、袁仁等撰,袁黄编。袁黄字坤仪,号了凡,浙江嘉善人。万历年间进士,曾官兵部主事,著有《评著八代文宗》、《袁了凡纲鉴》等。是编收袁氏家族著作。袁颢字菊泉,袁黄之曾祖;袁仁字良贵,袁黄
三卷。辑佚书,唐侯果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侯果生平事迹不详,《唐书》儒学传褚无量传内有“国子博士侯行果”。马国翰认为行果乃其字,果为其名。《唐书·艺文志》不载此书。马氏据李鼎祚《周
三十卷。政书。元郑汝翼撰。汝翼字鹏举,河南人。少时读书,学刑名家,罔不涉猎,得法外意。中金朝律科,任刑部检法。入元后,累官大理丞、奉直大夫左三部郎中等。是书作于中统癸亥,意主发明唐律,故名《永徽法经》
十卷四十回。题“长安道人国清编次”,作者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书成于明末,作者当为与魏忠贤同时之明末人。该书为长篇小说,叙述明末宦官魏忠贤作恶多端和死后在阴间受审的故事。原刻本书首题识云:“长安道人与魏
六十卷,清张金吾(1787-1829年)编。张金吾,字慎旃,别字月霄,昭文(今江苏常熟)人,年二十二补博士弟子员,即弃去,潜心于文献的收藏、整理和著述工作,著有《爱日精庐藏书志》、《两汉五经博士考》、
七卷。明朱祐杭(?一1519)撰。祐杭为明宪宗第四子。自号纯一道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封兴献王,建藩安陆(今湖北安陆)。史称其嗜诗书,绝珍玩。死后,其子朱厚熄入继大统,是为世宗,追封其为献皇帝。
二十卷。宋裴良甫(生卒年不详)撰。裴良甫生平乡里亦不详。据赵希弁《读书附志》记载:《十二先生诗宗集韵》二十卷,裴良甫师圣编杜甫、李白、高适、韩愈、柳宗元、孟郊、欧阳修、曾巩、苏轼、王安石、黄庭坚、陈师
二十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广东香山(今中山)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此书采摭汉魏以后之诗文,悉以六经统领。将诗分流五种,其别为二十一种;《书》分流八种,其别四十九种;
四卷。清朱云锦辑。朱云锦,字炯斋,清直隶永清人。清嘉庆二十二(1817),朱云锦游幕河南,时值吴邦庆任河南布政使,朱氏受其嘱辑录《豫乘识小录》一书,以户口、田赋、仓储、盐漕、诸大政为纲,而以府县为目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