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王撰。号无奇子,河北霸州(今河北霸县)人。首有自序。称解释《中庸》,汉儒失之支离,晋唐以来不敢违;宋儒失之影响,元明以来不敢违。是书义求通贯,征引众解而不拘泥于一解。秦以前则有《周易》、管子、
一卷。清钱侗(1778-1815)撰。钱侗字同人,一字赵堂,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钱大昕弟大昭之子,经学家、文字音韵学家。嘉庆庚午举人,议叙知县,因丁忧归家。钱侗对于经史传志,无所不通,在历算学方
一卷。原题海外散人随笔。榕城,福建省福州市别称。此书杂记榕城一郡琐事,起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止于清康熙元年(1662)。兼及明清之际遗闻,于加派迁界等事。所述尤详,虽卷帙不多,也可资史乘。
一卷。明曹端(1376-1434)撰。曹端,字正夫,学者称月川先生,渑池(今属河南)人。做过霍州学正。学宗朱熹。提出“理驭气”说,主张“事事都于心上做工夫”。从维护儒学正统出发,反对佛、老,认为“佛氏
十四卷、附赞灵集 四卷。无编撰者姓名。此书所题徐仙,是指所谓灵济二真人,即九天金阙显灵溥济真人徐知证及其弟九天王阙昭灵溥济真人徐知谔。而“翰藻”所录,是所谓二徐真人“扶乩降笔”于闽所作的诗文及对其歌功
见《夏侯子新论》。
七卷。一名吕新吾先生实政录。明吕坤(详见《四礼疑》条)撰。此书,所载均为吕坤历官条约之类。第一卷为明职,第二卷至第四卷为民务,第五卷为乡甲约,均是吕坤任山西巡抚时所作。第六卷为狱政,第七卷为宪约,是吕
八卷。清江永撰。作者生平详见“仪礼释宫增注”一条。是书自《檀弓》至《杂记》,于注家异同之说,择其一是,为之折衷,与陈澔之注颇有不同,然其持论多为精核。如《檀弓》“殷练而祔,周卒哭而”,江永引《左传》、
十二卷,首一卷。清魏元枢、周景柱纂修。魏元枢字臞庵,河北丰润县人,出身进士,乾隆初任宁武府知府。周景柱详见《蒲州府志》。自设府以来,尚未修志。乾隆八年(1743),元枢始为编辑,为二十六卷,其稿多承袭
一卷。清章孝贞撰。章孝贞,生卒年不详,字静仪,又字味琴,江苏江宁(今南京)人,章俊民之三女,上元周观模之妻。此书嫏嬛别馆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刊入《国朝闺阁诗钞》第十集中,共选诗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