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初堂文集
八卷,诗集一卷;二集,八种不分卷,十二册。清萧彝撰。萧彝字伯常,初名光甫,字朗初,睢州(今河南睢县)人。光绪二十六年优贡。治义理之学,兼为文章。撰著有《复初堂文集》八卷《诗集》一卷,石印刊行。第二集收八种十二册,稿本,以经学及记著为主,有《圣门诸贤论》一册,《书说》一册、《大中辨疑》一册、《碑志》一册、《记》一册、《序跋传》二册、《闲居随笔》二册,《春秋评点》四册。
八卷,诗集一卷;二集,八种不分卷,十二册。清萧彝撰。萧彝字伯常,初名光甫,字朗初,睢州(今河南睢县)人。光绪二十六年优贡。治义理之学,兼为文章。撰著有《复初堂文集》八卷《诗集》一卷,石印刊行。第二集收八种十二册,稿本,以经学及记著为主,有《圣门诸贤论》一册,《书说》一册、《大中辨疑》一册、《碑志》一册、《记》一册、《序跋传》二册、《闲居随笔》二册,《春秋评点》四册。
二卷。清王棻(1829-1899)撰。王棻字子庄,号耘轩,浙江省黄岩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历主九峰精舍及清献、文达诸书院讲席,光绪二十四年(1898)赏加内阁中书衔。王棻论学不立门户,为文朴
一卷。清曹溶撰。曹溶(1613-1685),字洁躬,号秋岳,秀水(今属浙江省)人。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监察御史。清代官至户部侍郎,出为广东布政使,后左迁山西阳和道。著有《崇祯五十宰相传》等书
十卷。为《绛帖》复本。《绛帖》是宋代淳化官帖中最著名的法帖,可是民间却只闻其声名、不见其面目,故复刻本较多,如武冈本、乌镇本、彭州本等。许多复刻本在宋后皆亡佚,故其后见于著录为名为《绛帖》者,十有八九
二卷。清孙星衍(详见《周易集解》)撰。孙氏先据明沈启南、吴怀保两本校定《晏子春秋》,又合《韩诗外传》、《说苑》、《新序》、《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诸书,推求审证字音字义,撰成此书,此书附于孙氏所校《
一卷。清吕夏音(生卒年不详)撰。吕夏音字大昭,新昌人,雍正年间举人。是书取材于蔡元定之《律吕新书》,并加以推阐。书中有五说六图,图后又附有论述和歌诀。他论律吕相生的次序,和蔡元定颇有出入。他自诩为发古
二卷。清惠栋(1697-1758年)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崖,学者称小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人,清代著名的经学家,吴派经学的奠基人。传其祖父惠周惕、父亲惠士奇之学。惠栋搜集汉儒经说加以编辑考订,以详博见长。
十二卷。明陈许廷撰。许廷字灵茂,海盐(今浙江海盐)人。万历诸生,以荐授兵部司务。该书按《春秋》十二公顺序,每公一卷,摘录《左传》中的语句,加以考核,繁征博引,证以他书,不专主于疏通经义。该书体例芜杂,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清徐增(生卒年不详)撰。徐增,字子能,号而庵,长洲(江苏苏州市)人。生活于清初。徐增有《说唐诗》二十二卷,其卷首为《与同学论诗之语》。张潮辑《昭代丛书》,收入此《与同学论诗之语》,改称《而庵诗话
十二卷。清蔺涛纂修。蔺涛,号愚斋,河南阳武(河南原阳县)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乾隆七年(1742)任知县。明嘉靖间,县令吴思立创修县志,至康熙二十四年(1685)县令宋嗣京四度复修。《宋志》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