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
二卷。李颐撰。李颐,明代余干(今属江西余干县)人,字惟贞,号及泉。隆庆戊辰(1568)进士,官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1573-1620)初擢御史,忤张居正,出知河南府,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奉天,在镇十年,威望大著,进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劳卒,有《奏议》。此奏议皆其历官时所上奏疏。据《献征录》记载,《奏议》为十卷,但今存仅二卷。
二卷。李颐撰。李颐,明代余干(今属江西余干县)人,字惟贞,号及泉。隆庆戊辰(1568)进士,官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1573-1620)初擢御史,忤张居正,出知河南府,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奉天,在镇十年,威望大著,进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劳卒,有《奏议》。此奏议皆其历官时所上奏疏。据《献征录》记载,《奏议》为十卷,但今存仅二卷。
一卷。清韩泰青(详见《说经》)撰。本书是《说经》一书的补遗。所补的只有生成之义、阴阳之义、教育之义三篇。其论生成,认为生中自有成,成中自有生,援引毛奇龄之说,而又增加了主客多寡之义。论阴阳,认为阴阳如
一卷。明耿阴楼(?-1638)撰。清道光年间,赵梦龄的《区种五种》刊行时,附有耿阴楼的《国脉民天》的大部分(除掉“区田”部分),题名为《耿嵩阳种田法》。
四卷。清罗汝怀撰。罗汝怀字念生,湖南湘潭人,道光拔贡,曾官龙山训导。此书只五卷,释文至坎卦离卦而止。中间又缺第二卷。实只四卷。凡易中词句,无论“于”、“乃”、“其”、“哉”、“或”等虚字,还是“一二三
五卷。清夏大林(生卒年不详)撰。夏大林,字用雨,号梅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此书称《心印》,取与屈原心心相印,设身处地理解屈原作品之意。夏氏先注《九歌》十一篇,置于箱中数年,因毛云孙阅后请注屈原
二十四卷,续录二十二卷。徐紘(生卒不详)撰。徐纮,字朝文,武进(今江苏省武进县)人。明弘治年间进士,官至云南按察司副史。《明名臣琬炎录》系仿宋杜大圭《名臣碑传琬琰集》而作,以记载明洪武到弘治九朝诸臣事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
四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条)撰。是书为《诸子平议》之第五种。《成相》篇,“慎圣人”改作“慎听之”,可备参考;“欲衷对”,改作“欲对衷,比王念孙之说为公允。《修身》篇,饶乐之事,“兑而不曲”,以为
三卷。续辨二卷。别录一卷。宋余允文撰。允文字隐文,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生卒年不详。《尊孟辨》对宋代司马光、李觏、郑厚(字叔友)三家有关驳诘孟子的言论一一进行辨说,旨在推倒群疑,定孟子于一尊,故书名曰
二十四卷,明李濂(1489-1566)撰。李濂,字川父,明代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正德八年(1513)举乡试第一,次年举进士,授沔阳州知州。后任山西按察司佥事间,提学缺额,就兼理其事。嘉靖五年(152
见《将略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