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阴录
十二卷。明顾应祥(1483-1565)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今属浙江)人。弘治进士,历任饶州推官、滇南巡抚、刑部尚书等职。此书是其致仕后所作,当时他已八十二岁。书首自序云:“古今人物之贤否,政治之得失,笔之于册”,前数卷论理、论学诸篇,皆主良知之说。首附录《礼论》一篇,是嘉靖初议大礼时所作,主张但尊以天子之号,而别立一庙,与佳萼初议相同。顾应祥曾受业于王守仁,其主张曾为王守仁所取,因此将此篇列于卷首。书中除论理、学诸篇外,尚间及杂说,故将此书列入杂家类。
十二卷。明顾应祥(1483-1565)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今属浙江)人。弘治进士,历任饶州推官、滇南巡抚、刑部尚书等职。此书是其致仕后所作,当时他已八十二岁。书首自序云:“古今人物之贤否,政治之得失,笔之于册”,前数卷论理、论学诸篇,皆主良知之说。首附录《礼论》一篇,是嘉靖初议大礼时所作,主张但尊以天子之号,而别立一庙,与佳萼初议相同。顾应祥曾受业于王守仁,其主张曾为王守仁所取,因此将此篇列于卷首。书中除论理、学诸篇外,尚间及杂说,故将此书列入杂家类。
见《将略要论》。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
① 一卷。晋綦毋邃撰,清马国翰辑。邃字及,里爵俱无考。裴駰《史记索隐》两引邃注《列女传》语,《隋书·经籍志》列其书于皇甫谧《列女传》之下,杜预《女记》之上,则邃为晋人无疑。《隋书·经籍志》邃有《孟子注
①清丁裕彦所著易学著作。十卷。丁裕彦,字毓清,山东潍扬县人。此书从经文本义出发解释经文,认为伏羲之卦即是经,故把它列在经文之前,并用孔子之言解释文王彖辞、周公爻辞。同时参同周易朱注,凡是经传辞后所列音
十卷,清黄学懃纂修。黄学懃字敏若,南陵人,举人出身,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费城县知县。费城县志创于明嘉靖年间王圭峰,再修于万历年间杨果,三修于崇祯年间汪桂茂。然中经兵燹,板章脱落,字迹几不可识。黄
二十八卷。明刘一相编。刘一相字维衡,长山(今辽宁长海)人。生卒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官至陕西布政使。是编采周、秦、汉、魏、六朝、三唐之诗,区别差次,为部二十八,子目一百五十四。陈、隋以上诗体
一卷。马衡撰。马衡(1881-1955),金石学家、考古学家。字叔平,浙江鄞县人。1922年任北京大学考古研究室主任,1925年以后任故宫博物馆副馆长、馆长。1952年任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
三卷。《日新录》,一卷。南宋于恕(生卒年不详)编。于恕生平事迹不详。据卷首于恕自序,可知其为张九成的外甥。张九成(1092-1159),字子韶,号横浦居士,又号无垢居士,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游
四卷。明苏浚(详见《周易冥冥篇》条)撰。该书墨守朱子《本义》,不逾分寸。内容有“讲”,诠释文句;有“意”,推阐大旨;有“总论”,概括一卦之纲领;又有“旁法”,用一二语标题,然后解释。该书专为科举之学而
十四卷。宋韦骧(1033-1105)撰。韦骧,字子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皇祐五年(1053)进士,知袁州萍山县。历福建转运判官、主客郎中。建中靖国初(1101)知明州。后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