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俞樾撰。经义,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以经书文句为题,作文阐发其义理。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下诏科举废除时文,改用“四书义”、“五经义。”俞樾遂根据科举要求,撰写了这一卷文章,作为学子应试的
二卷。宋吕祖谦(1137-1181)编。吕祖谦字伯恭,世称东莱先生。尚书右丞吕好问之孙,吕大器之子。浙江金华人。生平详见《宋文鉴》条。本书取韩愈、柳宗元、欧阳修、曾巩、苏洵、苏轼、张耒之文共六十余篇,
二卷。清王坦(生卒年不详)撰。王坦字吉途,南通(今属江苏)人。王坦作此书,本照《律吕正义》的宗旨,而加以推究阐明。其五声数论琴之说,认为丝乐弦音,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徽分疏密之数为用,
三卷。清邓嘉缉撰。邓嘉缉,字熙之,江苏江宁(今南京)人,生卒年不详。其祖父为道光间两广总督邓廷桢,其父为太仆寺卿浙江知府邓尔晋。优贡生出身,官训导。为徐州兵各道署幕客时间最久,又为云龙书院院长,晚年在
六卷。清阎若璩(详见《尚书古文疏证》)撰。此书乃若璩之孙学林所编,亦有吴玉搢编纂之本。学林尊拜阎氏家学,故全依原文,不遗半字,一一录编,没有体例。学林自序称:“卷一至卷六乃大父有疑即录,自为问难之书。
六十五卷,首一卷,清蒯正昌等修,胡九皋、刘长谦、黄诗笙撰。胡九皋,字鹤樵,湖北荆门州人,监生。刘长谦,字吉人,本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官国子监学正。黄诗笙,本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
六卷。明吕维棋(1587-1641)撰。吕维棋字介孺,号豫石,新安(今属河南)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中进士。历任兖州推官、吏部主事、尚宝卿、太常卿、南京户部侍郎、南京兵部尚书等职。曾讲学于芝泉书
十一卷,清徐枋撰。徐枋字昭法,号俟斋,长洲(今属江苏省吴县)人,自号为秦余山人,为明崇祯年间举人。明亡后因父殉难,自己从此隐居不出,守约固穷,四十年如一日,与沈寿民、巢鸣盛同称海内三遗民。著有《居易堂
一百五十四卷,明何乔远纂。何乔远,福建晋江人,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授刑部主事。累擢礼部郎中,后因触犯宦官,被谪为广西布政司,不就归里,泰昌年间,召为太仆少卿,崇祯二年,再次引归。居家期间,博览
五十二卷。明李之藻(详见《宫礼乐疏》条)编。利玛窦等欧洲传教士初来中国之时,士大夫对他们的博辨之才甚为钦佩,纷纷趋附。李之藻、徐光启等更为甚者,他们一方面向利玛窦等学习西方先进科学,另一方面及时将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