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方苞(评见《周官集注》)撰。自南宋学者真德秀作《文章正宗》,录《春秋左氏传》,以叙事、议论、辞令标目,舍经义而论文章,后来很多学者都从文法角度评说《左传》。明万历中刊《左传节文》,托名欧阳修,
四卷。清王峻(1694-1751)撰。王峻字次山,号艮斋,江苏常熟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江西道监察御史。乾隆十六年(1751)卒,年五十八岁。《汉书正误》卷首自序中说,“暇读
一卷。清近山居士撰。居士项城(今河南项城)人,其姓氏不可详考。是书大意谓宇宙一天,即一理。天理之见端为气,天理之真宰为诚,天理之灵妙为鬼神,天理之寄于人心为性为命,天理之著于百为为道为法,天理之征于事
四卷。清谭沄撰,沄生平不详,湖南湘潭人。《元史·历志》有六历冬至,开载鲁献公戊寅,讫至元庚辰,四十九事。纪大衍宣明纪元统天重修大明授时时刻之异同。清梅文鼎,因之作《春秋以来冬至表》,删去献公戊庚一事。
一卷。明李日华(1565-1628)撰。日华事迹见《梅墟先生别录》条。该书主要记载作者于天启五年(1625)被召为尚宝司司丞时赴京途中的所见所闻所历。按日记载,始于二月二十四日,终于四月十五日,体例仿
十二卷。清聂铣敏(约1820前后在世)撰。聂铣敏字蓉峰,湖南衡山人。生卒年未详。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改兵部主事,转授编修。官至浙江绍兴府知府。嘉庆十四年(1809),仁宗五旬万寿,聂氏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
见《世要论》。
九卷。不著撰者姓名。约为南宋人取说易之词,分类编次,以备场屋之用。其内容虽然都是解易之词,但其体例仍为类书。
一卷。清王棻辑录。此书亦为王棻主讲九峰精舍时的课士之作。共十三篇。其文多短篇,故卷帙不及辛卯集五分之一。而不泥旧说,时出新意,则往往与辛卯集相同。如“居德则忌解”,取王注明禁之说;“杂卦传大过以下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