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
一卷。辑佚书,吴姚信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姚信字德璠,吴兴人,官至吴太常卿(《七录》云字元直),其事不见于《三国志》。此书据《经典释文·叙录》为十卷,《七录》作十二卷。《隋书·经籍
《乙集》各二卷。清董佑诚(1791-1823)著。董佑诚初名曾臣字方立,江苏阳湖人。嘉庆举人,少喜文章,后肆力于律历数理舆地名物之学,著述颇多。有《椭圆求周术》、《三经术衍补》、《兰石词》和《董方志甲
见《枕中书》。
一百卷。明末清初黄宗羲(1610-1695)撰。全祖望修补。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东林”名士黄尊素之子。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征召。著有《明夷待访
一卷。宋魏泰(详见《东轩笔录》)撰。是书专论唐宋诗人的诗歌创作。卷中编次,记事与议论相间。然每及诗人,于唐则推崇杜甫,而贬斥白居易、元稹、孟郊、贾岛;于宋则独推王安石之佳句,而恨欧阳修之诗缺少余味,讽
十八卷。《薠川》集 八卷。明陈与郊(1546-1612)撰。与郊,字广野,号隅阳,别署玉阴仙史,亦署高漫卿。浙江海宁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因母忧而归故,不复出。著述颇丰。其传奇
三十六卷。乾隆五年(1740),乾隆皇帝编,并亲自为此书写了序言刊布。全书共分三十类、九百一十六则,卷帙也极繁富。雍正皇帝在位时期,发展了康熙皇帝所制订的各项制度和政治,使国家进一步繁荣富强,此书主要
二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四库总目》不存。书中“壹是”一条,谓壹即专壹,壹是犹舍专此,对齐治平而言。“三年之丧”一条,谓三年之丧非即父母之丧,《春秋传》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谓后与
一卷。清钱熙祚(生卒年不详)撰。熙祚一生长于校注,有《吴光郡校勘记》、《鬻子校勘记》,已著录。熙祚又引《道藏》本、吉府本、及《北堂书钞》、《群书治要》、《艺文类聚》、《意林》、《白孔六帖》、《长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