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王鏊(1450-1524)撰。王鏊,字济之,明吴(今江苏苏州市)人。成化间乡试、会试皆第一,廷试第三。授编修。正德初,官至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时太监刘瑾专权跋扈,王鏊乃求去归里,卒谥文恪。
见《周生子要论》。
无卷数。清王建衡(生卒年不详)撰。王建衡号月罗,威县(今河北省)人。岁贡生,候选教谕。王建衡善于著述经史杂家著作,著有《读史辨惑》、《性理辨义》等。《任庵语略》是王建衡的一部杂说之作,此书采辑前人的笔
二卷。清毛奇龄(1623-1716)撰。毛奇龄字大可,一字齐于。本名甡,字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浙江萧山人。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明史馆纂修等职。其著述丰赡,好持异说,敢于立言。
二十卷,首一卷。清林荔修,姚学甲纂。林荔,福建莆田县人,出身举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任凤台县知县。后升贵州麻哈州知州。姚学甲,山东巨野人。凤台县(今山西晋城市)古称泽州,清雍正六年(1728),
十一卷。清叶兰纂修。即乾隆《重修泗州志》
二卷。唐代释吉藏撰。吉藏生平事迹详见《华严经游意》辞条。《法华游意》是吉藏居京兆,录其主要之点裁为七轴。即指此游意二卷及义疏十二卷。此游意略破南方五时之教,北土四宗之论。因未见到天台之玄义文句,只得传
见《续仙传》。
十卷。明乔中和撰。中和字迁一,河北内丘人,官至山西太原府同知。其书卷一为图说,从刘牧说即九为河图,十为洛书。卷二以下为发挥卦象、彖传、爻象、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之义例。卷首有族人乔若雯序。今存
五卷。明黄暐(约1505年前后在世)撰。黄暐,字日升,号东楼,吴县(今苏州市)人。官至刑部郎中。撰有《立斋遗文》五卷与本书等。《蓬窗类记》是一部杂记旧事的笔记小说。取材上自朝廷典故,下及诙谐鬼怪,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