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四库百科>礼记审议

礼记审议

二卷。清叶大庄(?一1898)撰。叶大庄,福建闽县(今闽侯)人,字临恭,号损轩,室名有小玲珑阁(有《小玲珑阁词》)、曼殊庵、偕寒堂(有《偕寒堂校书记》)、写经斋(有《写经斋》文稿等),一作写经堂。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初任内阁侍书,1894年甲午战争时,入两江总督张之洞幕府,办理洋务文案。后历任江苏靖江县知县,松江府海防同知邳州知州,卒于任内。著有《礼记审议》、《大戴礼记审议》、《退学录》、《丧服经传补疏》等及上例书。叶大庄作《礼记审议》二卷,多考订郑注孔疏之疏漏处,而重训诂形声,发明新义。如《曲礼》等每篇作出新的注解者多则十数条,少者只一条,而时有精审切当之见。此书二卷,卷一为《曲礼》、《檀弓》、《王制》、《月令》、《曾子问》、《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内则》。卷二为《玉藻》、《丧服小记》、《大传》、《少仪》、《学记》、《乐记》、《杂记》、《丧大记》、《祭法》、《祭统》、《祭义》、《哀公问》、《仲尼燕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奔丧》、《问丧》、《服问》、《间传》、《投壶》、《儒行》、《大学》、《乡饮酒》、《射义》、《燕义》。《礼记》中还有《孔子闲居》、《三年问》、《深衣》、《冠义》、《聘义》、《丧服四制》诸篇,叶氏不曾新解,故未收入。叶氏注经,以本文为重,前后参证,条理贯通,多有创见。如《曲礼》中“将适舍”句,叶氏以为:此指诣人之居;此章自此句至“必慎唯诺”,皆属谒人之礼,层次井然。郑注“训舍为馆”,解作“行旅”,不但义不可通,而于章首立意亦不合。又如叶氏解“求用固”句,以为是不敢固请得见义。此说亦颇中肯。经文“由适舍而上堂,由上堂而入户,由入户而即席”,是“适舍者”乃自外入,非自内出。《义疏》谓陈氏栎曰“将欲退西就舍,长者或留之,不可固求必退”,则似身在户内,吴氏澄曰:“暮而一宿”又似行旅投舍,与文中上堂入户义皆不合。《义疏》所驳与叶氏所释相合,其说解比较合理。叶氏训诂亦有臆断处,但瑕不掩瑜。纵观全书,以形声训诂,本于经文,考求新义,纠正注疏,大多见解合于经者,诚治礼家所宜研究也。此书有光绪间《玉屏山庄本》刊行于世。

猜你喜欢

  • 馆陶县志

    十二卷。清赵知希纂修,张兴宗增修。赵知希,字大音,安徽泾县人。出身举人,雍正三年(1725)任馆陶县知县。张兴宗,字肯堂,浙江鄞县人,雍正十三年(1735)任馆陶知县。雍正五年(1756)“诏修直省通

  • 玉环厅志

    十四卷,首一卷。清杜冠英、胥寿英修,吕鸿焘纂。杜冠英署同知。胥寿英同知。吕鸿焘新昌举人。玉环孤悬海外,其地旧属乐清、太平,明代曾几次弃之。清雍正间,设立厅治,始创志四卷。最初无文献可寻,有之也在乐清、

  • 杜律启蒙

    十二卷。唐杜甫撰,清边连宝(约1729年前后在世)集注。边连宝字肇畛(一作赵珍),号随园。河北任丘人。本书为杜诗注解,共十二卷。卷一至卷九为五言绝句,卷十至卷十二为七言绝句。本书对所选杜诗都逐一作了注

  • 左氏兵略

    三十二卷。明陈禹谟(详《经籍异同》,经部·四书类)撰。此书乃其任兵部司务时所作,尝疏进于朝,请下敕该部,将副本梓行,俾九边将领人手一编,学习观摩。其书体例为:取《左传》中叙兵事者,依次排纂,仍从《左传

  • 草韵汇编

    ① 二十六卷。清陶南望撰,陶南望字逊亭。上海(今上海市)人。生卒年与事迹不详。此书成于康熙年间。书中记草书家从秦程邈记起,至明代朱克诚,共三百四十一家。其草法分韵编次,平、上、去三韵部分是陶南望亲辑。

  • 儒林传稿

    四卷。清阮元(详见《经籍纂诂》)撰。嘉庆十五年(1810年),元为侍讲,兼国史馆总纂,创编儒林传。他说:“两汉名教,得儒经之功;宋明讲学,得师道之益。故理学经学一并同列。”该书自顺治至嘉庆之初,共四十

  • 十二梅花书屋诗

    六卷。清郭庆藩(1844-1895)撰。郭庆藩,湖南湘阴人。诸生,官浙江候补知府。此集分年编次。首数卷格律不熟,语多艰涩,而古体尤甚。末二卷恐为中年以后之作。其七古尤有淋漓酣畅之致。如卷五《易超远道见

  • 科学趣谈

    一卷。英国瑞思义(1859-1924)、清许家惺(生卒年不详)译。瑞思义,英国伦敦会牧师。1883年来华,先在北京学习汉语,后到直隶冀州一小村传教,后调回京城。1916年继李提摩太为上海广学会总干事。

  • 棉花图

    十六幅。清方承观(?-1768)命人编制。方承观,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官至直隶总督,卒谥恪敏。《棉花图》十六幅分别题为布种、灌溉、耘畦、摘尖、采棉、拣晒、收贩、轧核、弹花

  • 东巡金石录

    八卷。清崔应阶、梁鸿翥同撰。其书为乾隆六次东巡,御制碑文、题咏、勒石专集。首列编目,1-6卷,依十二年(1748)、十六年(1751)、二十一年(1756)、二十二年(1757)、二十七年(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