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语林》。
见《斩鬼传》。
二十卷。旧本题宋王安石(1021-1086)编。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
一卷。清邵懿辰撰。邵生卒年未详,字位西,仁和人。邵懿辰“性峭直,能文章”。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慕方苞、李光地之学,曾与曾国藩等游处,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攻克杭州,邵氏因偕同清巡抚王有龄
①十卷,首一卷。清倭什布修,刘长灵纂。倭什布字乔庵,满洲正红旗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任惠民知县。刘长灵,全州人,进士出身。倭什布掌惠民后,设局修志,采之故家藏简,咨之父老见闻,考核取信,摭拾以成
五卷。明释道泰(生卒年不详)撰。道泰字来峰,泰州(今属江苏)人。此书分韵集钟鼎古文。秦权、汉鉴与三代之文并载之,所收颇杂,殊乖条贯。而且连《滕公石椁铭》之类的伪迹也收集在内;钩摹全非其本状,大都失真。
十六卷。元王旭(生卒年不详)撰。旭字景初。东平(今属山东)人。《山东通志》称“旭与同郡王构、永平王磐俱以文章名世,天下号为三王。游历天下,终生未仕。”《四库全书总目》评曰:“其诗随意抒写,不屑于雕章琢
四卷。明李黼(生卒年不详)撰。李黼无锡人。本书采古代经史中有关制度的部分,以《周礼》、《礼记》、《春秋》、《左传》、《国语》中凡属先王之法类编于前。以《史记》,《汉书》以下凡属后世之法类编于后。统为七
二十卷。清凌鸣喈撰。鸣喈有《尚书考疑》已著录。是书排斥杂说,是为激烈。对两汉儒生的恪守师说大加赞同。而对宋代理学,尤其是《四书集注》大加贬斥,认为其侮圣毁贤。四书中多用汉注,参考皇疏。有先下己意再以旧
一百七十九卷。清毛奇龄(1623-1716)撰。毛奇龄,字大可,一字齐于。本名甡,字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浙江萧山人。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明史馆纂修等职。通经史及音韵学,擅长骈文,散文,工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