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国藩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函,号涤生,谥文正,汉族,出生于湖南长沙府湘乡县杨树坪(现属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晚清重臣,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清朝战略家、政治家,晚清散文“湘乡派”创立人。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谥曰文正。
- 张同祁
张同祁,字号里贯不详。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仲殊
北宋僧人、词人。字师利。安州(今湖北安陆)人。本姓张,名挥,仲殊为其法号。曾应进士科考试。生卒年不详。年轻时游荡不羁,几乎被妻子毒死,弃家为僧,先后寓居苏州承天寺、杭州宝月寺,因时常食蜜以解毒,人称蜜殊;或又用其俗名称他为僧挥。他与苏轼往来甚厚。徽宗崇宁年间自缢而死。
- 向秀
向秀(约227-272年),字子期,河内怀(今河南武陟西南)人。魏晋竹林七贤之一。官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向秀雅好读书,与嵇康、吕安等人相善,隐居不仕。景元四年(263年)嵇康、吕安被司马氏害死后,向秀应本郡的郡上计到洛阳,受司马昭接见任散骑侍郎、黄门散骑常侍、散骑常侍,与任恺等相善。向秀喜谈老庄之学,曾注《庄子》,“妙析奇致,大畅玄风”(《世说新语·文学》)。注未成便过世,郭象承其《庄子》余绪,成书《庄子注》三十三篇。另著《思旧赋》、《难嵇叔夜养生论》。
- 张嵲
张嵲(1096—1184),字巨山,襄阳(今湖北襄樊)人。徽宗宣和三年(1121)上舍中第,调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参军,辟利州路安抚司干办公事。
- 刘燕哥
刘燕哥,又作刘燕歌,生活于宋末元初,相传为元代歌妓,现今存小令一首。
- 刘祎之
刘祎之(631—687),字希美,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唐初学者。少以文藻知名。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参决政事。又与人同撰《列女传》、《乐书》等共千余卷。曾一度坐事放逐。则天临朝,倍受信任,官至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后以私议太后返政,并受人诬告,被赐死。
- 宋应星
宋应星(公元1587—约1666年),中国明末科学家,字长庚,汉族江右民系,奉新(今属江西)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举于乡。崇祯七年(1634)任江西分宜教谕,十一年为福建汀州推官,十四年为安徽亳州知州。明亡后弃官归里,终老于乡。在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生产技术达到新水平的条件下,他在江西分宜教谕任内著成《天工开物》一书。宋应星的著作还有《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画音归正》、《卮言十种》等,但今已佚失。
- 赵自然
《全唐诗》收诗1首,小传云为“池州凤凰山道士”,并记其梦阴真君事。按赵自然,本名王九,太平州繁昌(今安徽繁昌)人。13岁入青华观为道士。传云尝梦见阴真君,与其柏叶一枝,食后,遂绝粒不食。知州王洞奏上其事。宋太宗召其赴阙,亲问之,为改名自然。后放归。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召至阙下,不久以母老求还。事迹详《宋史》本传。《全唐诗》收作唐人,系沿《万首唐人绝句》卷九九之误。